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故事:
神對老虎說︰『我批准你可以吃人,但你不可以吃基督徒,因為他們是我
的兒女,我所寶貴的。』
老虎高興得很,因為世界上非基督徒到處都可碰到。
有一天,神發覺這老虎吃了一個基督徒。於是預備懲罰這老虎。老虎知道
神是無所不知,只好承認確有此事,但老虎要跟神討個公道。老虎解釋說︰
我每一次預備吃一個人,我必定先觀察他數天,留意他所作所行的,認定
他不是基督徒,才去把他吃掉。同樣我已很小心地留意了這一個人好幾天,
才決定吃他。這人肥肥白白,味道不錯,怎知最後吃到咀唇時,才嗅覺到
很輕微的基督徒味道,但那時已太遲了,那人已經死去了。這是他的咀唇,
我沒有把它吃掉。
大家看完這個故事有什麼感想呢?﹗
『你們是世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它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
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,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
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們的光也當這樣
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』
馬太福音五章 13-16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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